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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侨联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人
日期:2026-08-18 10:05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 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 残疾的;
4. 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5. 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6.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7. 优抚对象家庭的;
8. 军队退役的。

二、招聘岗位

1.岗位名称:工勤人员
2.招聘人数:1名
3.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4.技能要求:掌握日常计算机操作技能
5. 工作内容:侨务工作和办公室行政综合工作(含内勤、外勤)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大丰区归侨侨眷联合会(丰华商务大厦15楼1521)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15-83818549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
报名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无纳税记录证明
4. 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5.《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

由区侨联办公室、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面试

区侨联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组织加试)。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就业创业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并给予适当的岗位补贴;
3.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自动解聘;
4.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原文来自公众号:大丰就业创业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xMDA2NDY5Ng==&mid=2651664538&idx=1&sn=a6f7cd284d810823d22b12d622d1659b&chksm=8ded686dcadc084a0e91a347920a8306be8b1b78276b97d25d7b89c028085d61d3ede7e30d39&scene=0&xtrack=1#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