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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留置看护人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1-03-12 13:59

为进一步加强留置看护工作,补强配齐留置看护队伍,根据留置看护工作需要,经区监委研究决定,现决定面向大丰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门用于执行留置看护等任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区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监察协作勤务中队留置看护辅警8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丰户籍,年龄原则上不低于25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保密意识较强,工作认真细致,不怕吃苦,不讲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适应陪护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中共党员、退伍士兵、转业军人优先。


三、招聘程序
01
  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1年 3月 11日起至2021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简历;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退伍士兵、转业军人需入伍、退伍(转业)、政治面貌、军衔等级、立功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大丰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二楼汇丰人力资源公司(金丰南大街6号,区审计局对面)。

联系人:徐女士、赵女士,联系电话:0515-83958820,18994829905。
02
  面试
区监委、区公安局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03
  体检和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自理;通过体检的人员,由户籍地所在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出具书页证明。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者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04
  聘用
政审合格者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考核合格的,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区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监察协作勤务中队参加区监委留置看护工作。


四、工资待遇


留置看护人员每人每年工资4.6万元(包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 “五保一金”)、年终绩效奖为0.75万元,留置看护期间执勤补贴每人每天60元按实计算。

五、管理要求


区公安局会同区监委负责看护人员日常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并充分保证区监委留置等工作需要;执行留置等任务期间,看护人员服从区监委的管理、调配、使用,严格遵守留置看护人员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和考核不合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