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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名
日期:2020-12-31 16:08

因工作需要,经大丰区编制办公室同意,受区交通运输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管理岗位劳务派遣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精神疾病史,无传染性疾病。

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具有不适合从事安全管理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安全管理岗位人员,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化学、化工、安全工程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化工企业工作或安全管理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 1 月  4 日至 1 月 14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大丰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二楼汇丰人力资源公司(金丰南大街6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赵女士

联系电话:0515-83958820  18994829905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2吋正面免冠同底彩照3张;

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③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须将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身份证须将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④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用人单位委托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考试通知书。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由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2(含末位同分者)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按笔试*60%+面试*40%计算。


三、聘用

 

(一)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公共就业网(www.ycdf91.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与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待遇
试用期工资5000元(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正式聘用后月薪不低于6000元(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所录用人员需在大丰港区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四、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031365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