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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丰分中心招聘派遣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0-12-23 18:37

因工作需要,受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丰分中心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人员,主要从事医保基层一线稽核,需经常加班出差,适合男性。设1:3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临床、药剂、财务、计算机等专业背景者学历可优先录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沟通和协调能力,遵章守纪,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现场报名

时间:自2020年12月23日起至2020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结束。

 

(三)报名资料

1、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3、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由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丰分中心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和处事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拟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资格审查
由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丰分中心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七、公示
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公共就业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至用工单位,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九、工资待遇
试用期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后基本工资3800元/月(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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