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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招聘公告
日期:2021-07-24 08:51

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1年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集团统一调配。

2.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3.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辞退的;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4.年龄要求:40周岁为1981年1月1日后出生,35周岁为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2021年7月31日;

线上报名方式:邮箱打包报名表及个人相关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发送至DFCJJT@126.COM

联系人:徐女士 单女士 

联系电话:0515-69695555

报名材料:《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公开招聘报名表》、毕业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告知相关岗位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2.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现场加试面试决出名次。

4.考察和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取舍方法同前)。

5.公示聘用审批

对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

四、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性质为正式员工,对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转正后,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标准发放工资,应发月薪资不低于450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根据业绩考核发放绩效奖金,业绩优秀者,年薪可达6-9万元。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报考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