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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明丰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1-07-12 09:54

盐城市大丰区明丰建设有限公司是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管委会下属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下: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7月15日(9: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管委会二楼会议室 (大丰区凤阳路8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盐城市大丰区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④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在报名时缴纳。
3、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告知相关岗位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 考试科目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1、笔试考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公共就业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明丰公司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一经聘用,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3年。
试用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平均每月收入4500元/月以上,另有五险一金等。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监督电话:0515- 69698323(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管委会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69698983(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管委会党政办)
本公告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