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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公告
日期:2021-06-13 13:15

因工作需要,经盐城市大丰区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盐城市大丰区卫生监督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岗位劳务派遣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下:

二、招聘岗位职责

服从盐城市大丰区卫生监督所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协助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学校及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传染病监督及职业卫生监督的综合巡查摸底和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各类无证经营行为,并进行劝阻告知、为其提供办证指导,打击非法行医,完成卫生监督所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大丰区卫生监督所三楼办公室(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68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费100元/人);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5-83285506,18068858148;

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盐城市大丰区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编外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报名表》一份;③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告知相关岗位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2、考试

笔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3、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0号)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4、公示录用审批

对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取舍方法同体检)。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

四、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的性质为劳务派遣,对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月工资为:基本工资(2200元)+工龄工资(从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起计算,100元/年)+考核工资500元,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报考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附件:劳务派遣协管员报名表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监督所

                        202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