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包材验收管理规定对制剂、原药的包材进行验收,不合格的包材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表;
2、 对制剂、原药产品的产品转换、设备迁移、报废等进行现场取样和确认;
3、 按照客户及公司的要求,对制剂、原药产品出库进行严格的外质监监查;
4、 对内质检和外质检同时合格的制剂、原药产品及时放行;
5、 对制剂、原药产品的所有相关过程和生产原料、中间体、包装物以及成品,进行交叉污染的监督、检查,防止交叉污染的发生
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纬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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